接的两板板材的轧制方向也应一致,不得纵横交错使用2.4.4、划线后必须进行尺寸检验,确认无误时再进行切割。2.5、切割:2.5.1、材料不能直接放在地面上,切割前要将板垫平100mm以上。2.5.2、应按图中下料工艺代码的要求选择切割、剪切、锯切等工艺方法进行下料。2.5.3、手工切割必须按板厚选取切割工艺规范。如割炬型号、切割氧压力、切割速度等均应随着被切割件的板厚增加而加大。切割时要随时注意割口的质量,始终使切割风线垂直于工件表面,并应使切割宽度均匀一致。不允许在火焰不正常或割炬不完好的情况下强行切割。2.5.4、切割较长料时应注意控制变形,以保证构件的直线度达图要求。2.5.5、切割(包括剪切)下料后要对构件进行精整:校验尺寸、打磨毛刺、去除氧化割渣、矫正变形。如局部切口有≥2mm以上的凹面须要补焊;有凸起面也应打磨平整等。否则不得进行组对。2.6、剪切2.6.1、剪切下料时各边的长、宽度误差应≤2mm,如为矩形时其四个边要相互垂直或平行,四个角要为直角。2.6.2、剪断边缘与构件表面的垂直度公差不得大于工件厚度的1/10。2.6.3、锯切下料的断面马蹄形偏差最大允许1mm,但不得高于断面高度的1.5%;长度公差为±1.5mm。2.6.4、剪切下料后必须由操作者本人清打毛刺和校正变形。否则不得转入下道工序。2.7、拼板:2.7.1、各构件因板材规格不够长,需要拼接时,要先对接,并应检验合格后再划线。2.7.2、各构件因不够长,需要拼接时,要考虑好拼接焊缝的相互间的相对位置尺寸。3、装配(结构件的组对)3.1、装配前必须要复检上道工序的质量(如材质、结构几何尺寸、工艺余量、坡口大小、加工精度等),无误时再进行。3.2、尽量用专用夹具或撑具,不得随意在构件外表面焊接其它挡块。若需要加焊挡板时,也要尽量焊在构件内部。需焊在表面的,必须切割割除,不得强行敲掉。在割除时,应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