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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的安全职责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53KB

文档介绍
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开展工作;㈡组织干部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㈢协助法定代表人(院长)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㈣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㈤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确定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应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㈥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先进经验;㈦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后,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审查批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计划,推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督促其有效运行。2)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3)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依据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及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部署安全生产任务,推进安全生产管理。4)对下属施工单位、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实施。5)按规定组织开展大队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坚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6)组织审查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督促实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7)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严肃处理违反法规行为。8)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或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一次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责任事故时,赴现场指挥抢救和事故调查。规章制度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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