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力量的配备;(9)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量放水工作;(10)市政部门检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落实隧道、下立交等重点地点的防积水和抢排水措施。(11)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5.2.2Ⅲ级响应(黄色预警)5.2.2.1Ⅲ级响应标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处理,并报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备案。(1)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4)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300户、农田受淹1000~10000亩或房屋倒塌5~50间、死亡3~5人)。5.2.2.2Ⅲ级响应行动(1)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2)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4)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戒备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经常性战备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5)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宣传。5.2.2.3黄色预警防御指引(1)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场所躲避;(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3)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4)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需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