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为准。Р三、防汛重点Р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将渠江沿线、城区等地势较低处及经常受洪水影响的区域列为防汛抢险的重点区域。Р四、主要任务Р全体职工务必和区防汛办保持密切联系,详细准确掌握洪水方面的信息。一是要认真搞好汛期值班(见后附件),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增强责任心,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做好相关记录、遇到重大事情及时向主要领导和上级汇报。二是要做好抗洪抢险的物资、经费准备,保证抗洪抢险的需要。三是在防汛办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抗洪抢险的各项工作。在洪水来临之前认真做好责任区内的预防和宣传发动工作,不留死角,让人人皆知,并督促居民准备抗洪工具,组织人员转运物资,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洪准备;在洪水来临之时,组织抢险队伍40人以上。帮助缺少劳力的居民转运物资和疏散被洪水围困的群众,维护好秩序,防止观看洪水的群众发生意外,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洪水退去之后,组织人员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做好街道清扫,垃圾转运,帮助居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四是配合区防汛办、救灾办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精心编制、包装一批向上争取支持项目,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他们的支持,争取尽可能多的中省补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五是在搞好城区抗洪抢险的同时要协助联系乡镇搞好洪水预防和抢险工作,力争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Р五、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Р防汛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熊鸿波局长为本局防汛抗洪抢险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邹世国副局长为第二责任人。成立区发改局防汛抗洪抢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组织领导。Р六、工作纪律Р全体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防汛办及局防汛抗洪抢险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防汛抗洪救灾。在抗洪抢险期间,对擅离职守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抢险期间制造谣言、哄抢、盗窃财物、破坏抢险设施和抗洪救灾工作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