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贵港市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国“两会”、重大节日、汛期等重点时段和可能导致农机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的排查治理。(三)强化监督检查,深化整治效果各县(市、区)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采取联查、抽查等方式,对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巩固治理效果。要健全重大隐患防控机制,及时堵塞漏洞,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督促整改,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同时要建立检查记录、隐患整改台账。(四)做好宣传工作,提高拖拉机主和驾驶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各县(市、区)农机化管理部门要结合拖拉机及驾驶人年检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日活动等各项工作,开展强势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发布通告,发放宣传单,进村入户动员,新闻媒体宣传,以及在主要村口、圩镇主要路口、重点路段、拖拉机集中的场所等处设置标语或警示牌等多种方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农机安全法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氛围。(五)加强信息交流报送工作,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畅通各县(市、区)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交流通报机制,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逐级上报,必要时直接报告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各县(市、区)农机化管理部门于每个阶段结束后3日内报送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见附件),并分别于3月28日、6月28日和11月28日前报送活动方案、上半年和全年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完成情况。联系电话:0775-4214953,传真:0771-4214953,电子邮箱:0775a4214953@。附件: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统计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排查数量(台)隐患数量治理数量尚未治理无牌行驶(台)无证驾驶(人)脱检(台)违法载人(台)其他无牌行驶(台)无证驾驶(人)脱检(台)违法载人(台)其他治理措施责任人治理时限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