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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镇中山公园升级工程招标文件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81 |  大小:424KB

文档介绍
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769-86116316通讯地址: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玉龙街1号邮编:5230003.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小姐电话:0769-81776002东莞市广胤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08月09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本次采购标的为石龙镇中山公园升级工程,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定义采购人:东莞市石龙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成交人: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广胤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合同:指由本次磋商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磋商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合格的供应商法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或以上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或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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