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用水量较小。16.8.2.3生活区污水处理生活污水指在其施工生活区产生的冲厕污水、盥洗污水、厨房污水、洗涤污水等。生活区的厕所按照卫生要求设计,配备自来水,照明等设施,并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做到无蚊无蝇。本工程的各种生活污水收集集中后由设在本标生活区内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出水优先用于道路除尘降温,多余部分通过排水系统排放。处理后的出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196)中的一级标准:悬浮物≤70mg/l、BOD5≤20mg/l、COD≤100mg/l、NH3-N≤15mg/l;处理不达标的生活污水不得排放,处理达标后的出水宜优先用于道路除尘降温,剩余达标污水可排放至河中。污染物排放及处理系统能确保所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不超过规定的标准排放,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合同有关文件要求。16.8.3堆(弃)碴场及弃碴的治理措施施工可利用碴料和弃碴应分类堆放在指定位置。开挖区表层有机土壤应按监理要求运到指定地点堆存,并采取设置挡墙或相应措施,防止土壤冲刷流失和污染农田。16.8.4卫生设施以及粪便、垃圾的治理措施⑴为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施工区和生活区分别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在施工现场设置专用垃圾箱,在生活办公区设置足够数量的专用垃圾箱、垃圾回收站、冲水厕所、洗浴、化粪池等卫生设施。⑵配备专职环卫人员、专用的粪便运输车和垃圾运输车,制定环卫制度,定时清扫、清运垃圾,并运到规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置。严禁在施工区、生活区周围环境中随地倾倒垃圾。⑶对废弃的滤芯、油污配件、工具等,集中回收处理,不允许随意丢弃。⑷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灭蚊、蝇、鼠等流行疾病传染媒介。⑸为了防止因施工人员集中进入施工现场可能带来流行疾病的传染,在施工营地设置卫生防疫站,并采取以下措施加以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