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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书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43KB

文档介绍
签订说明一、大、中型水利工程按照本责任书签订。小型水利工程可参照本责任书签订。二、责任书的防汛责任人由工程所属一级(或当地)的党政领导担任。三、本责任书中的责任人如无变动,责任书无需每年签订,但三防指挥部汛前必须发文予以明确。四、针对具体工程,如本责任书所列条款不足,可在增补条款项补充。五、上级三防指挥部有权对玩忽职守,酿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广东省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书(工程名称:)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编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防汛责任人应必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组织每年汛前工程安全大检查,经常亲临现场摸清工程现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组织制订和完善工程防洪预案,认真做好防汛的思想、机构、队伍、物资、措施等“五落实”工作。三、当可能遭受热带气旋或较大的暴雨洪水袭击时,防汛责任人要亲临前线,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指挥抗洪抢险。四、遇工程现场达标准内洪水时,确保工程安全;如遇超标准洪水或工程出险时,组织人员全力抢险,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做好下游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避免人员伤亡,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五、要落实技术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应做好各项防汛抗洪技术工作,当好参谋。六、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接受政府和三防指挥部的检查监督。对尽职尽责,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如因玩忽职守,指挥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严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七、本责任书一式五份。防汛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本级人民政府及三防指挥部、上级三防指挥部各一份。八、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增补条款:人民政府(盖章):年月日防汛责任人(签名):技术责任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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