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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57KB

文档介绍
会议主持:政教主任。第十四条:例会内容:1、组织学习德育理论、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2、分析研究学生思想状况和心理发展状况,研究教育方法、措施及对策。3、组织辅导员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和班级管理现场观摩。4、讨论学校政教工作计划和专题工作方案。5、布置学校德育中心工作。第十五条:例会要求:1、政教主任会前要认真备会,努力提高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果。2、参加会议人员提前调好课,作好会议准备,不得无故缺席。3、开会期间概不会客,任何人不得以与家长交换意见,处理班级事务等为借口而影响开会。4、与会人员认真作好会议记录。第五章家长会第十六条:家长会是推进家校一体化的管理机制,使教师与家长更好互通情况,交流信息,沟通感情,协调学校与家庭步调,统一对学生的教育要求,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的一种好方式。第十七条:辅导员根据本班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适时地、分层次地召开家长会。第十八条:家长会上,学生作业、成绩等要和家长见面,让家长对学生在校情况有一个充分的了解。第十九条:对学生的评价要一分为二,要实事求是地汇报学生在校表现,要与家长共同探讨教育方法,充分调动和发挥家长的教育作用。第二十条:辅导员和相关科任教师要提前备会,提高会议效果,达到会议目的。第六章辅导员待遇和奖励第二十一条:辅导员任职期间,享受辅导员津贴。学校根据财力情况,可在规定的津贴标准上适当提高。第二十二条:对期末考试中,班级整体成绩优秀的辅导员,学校另行奖励。第二十三条:每年组织辅导员外出学习参观一次,开拓教师眼界。第二十四条:学校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校级优秀辅导员,并优先提供外出学习进修的机会,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的发展。第二十六条:学校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中将对辅导员进行政策倾斜。 第七章辅导员考核  第二十七条:学校对辅导员工作实行考核制。考核细则参考优秀班主任评选制度。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二0一八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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