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基本药物采购目录为使用目录,统一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并按购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Р及时对正在使用的非基本药物进行盘存清理(品种、规格、数量、采购价、原零售价),结果报县卫生局备案,能够清退的作退货处理,不能清退的按原采购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再新进非基本药物。Р(二)实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配送。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制度,不得进购省招标药物以外非基本药物。在省统一招标采购平台投入运行前,所需基本药物仍按原招标采购、配送渠道进行配备。Р(三)落实基本药物报销制度。Р鼓励医务人员工作中完全使用基本药物,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基本药物实行报销制度。对不积极负责完成基本药物实行工作的人员进行惩处。Р(四)加快改革管理及人事分配制度。Р结合辖区实际,实行以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并按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岗位总量和相应岗位空缺内,按照相关规定公开招补工作人员。Р三、保障措施Р(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全新的制度,院领导小组应积极配合县机构负责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组织领导工作,各科室要各负其现、各施其职,将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Р(二)加强协调配合。院领导小组负责基本药物制度方案制定,监督工作的实施,各科室应密切配合基本药物改革工作的开展,承担相关职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和及时供应。Р(三)做好宣传与培训。坚持“实事求是、合理引导”的原则,积极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大意义,建立基本药物药品目录和价格公示告知制度,让广大群众及医务人员充分了解基药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同时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有关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培训,了解和掌握目录内药品治疗原理和使用要求,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Р 王泗镇公立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