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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束处理印染和造纸工业废水技术编制说明中国核学会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协调性本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共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辐射加工用电子加速器工程通用规范》(GB/T25306-2010)是综合性工程标准,《电子辐射工程技术规范》(GB50752-2012)是住建部编制的土建工程标准,这两部对辐射加工用电子加速器装置的工程建设、组成提供了技术参考依据。《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则分别规定了纺织染整和造纸工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标准是在参考上述标准的基础上,针对电子束处理印染和造纸工业废水的流程和装置、过程控制和质量控制、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应急管理,进行了规范和要求。本标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与国际标准接轨,结合电子束处理工业废水的实际特点进行编制和起草。八、征求意见和采纳意见情况“中国核学会标准项目-电子束处理印染和造纸工业废水技术规范”自从2017年6月份立项以来,先后在苏州大学,清华大学召开了两次编写专家审稿会,相关稿件也向有关使用单位征询了专家意见。根据各位专家的意见反馈,标准编写组成员及时对标准草稿进行了及时的修改。我们将修改稿在2017年12月11日-15日相继向核行业领域及水处理领域的26为专家和相关用户发出,进行反馈意见收集。截止目前共收到91条修改意见,其中采纳49条,部分采纳14项,不采纳28项,部分采纳和不采纳的意见已说明原因,详细见《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经过专家们的意见反馈及修改,最后形成评审稿。九、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在本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尚无重大分歧意见。十、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建议本标准为团体标准。十一、根据需要提出实施标准的建议建议发布后向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宣贯培训。十二、其他应予以说明的问题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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