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书。5、在招标过程中应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6、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邀请书、资格预审办法和评标办法、定标原则等实质内容须向招标人征求意见。7、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8、不得为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咨询服务。9、从接受委托之日起,直至评标结束不得向外界泄露标底和评标情况。10、乙方撰写的招标文件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11、对所有投标人应当一视同仁,不得通过招标文件编制歧视条款或在组织的评审活动中对任何投标人加以排斥、限制。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条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第十一条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三章第六条、第七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甲方承诺如延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招标代理活动产生的额外费用,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进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符合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同时合同与补充协议中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第十四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及时协商处理。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共肆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约定的各事项完成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盖章):青宇(北京)XXXXXXXXX公司委托方代表(签字):受托方代表(签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