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乙方安全施工工作的落实。(二)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三)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及时报警外,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同时保护好现场,维护秩序,组织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四)甲方督促乙方对要拆除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检查。二、乙方责任(一)乙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二)乙方负责房屋拆除,实施建筑物拆除、清运垃圾等。(三)乙方在负责拆除的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四)拆除旧房前,应先截断电源、关闭天然气,拆除楼房应当搭设防护架、设立防护网,施工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挂设保险绳,应按照规定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和震动,按有关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处置建筑渣土和各种废物。(五)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高空抛撒废料;将有毒有害废物作土方回填;渣土、建筑废弃物及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道;无符合规定装置而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不得在应拆除建筑物内办公、生活或非作业性滞留;其它应当禁止的行为。(六)加强施(转载于:考试网:拆房安全责任书)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绝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责任及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七)乙方必须做好由任何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所造成损失、事故的防范工作,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损失及事故,均由乙方无条件解决并承担,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