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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转让协议书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8、19、22幢除外,现有实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和在建厂房 平方米(共三层,结构已封顶)。(权证是房地合一吗?)Р  附属及配套设施包括:电、水、煤气、通讯、排污等用房和设备,同时包括厂区内全部地下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Р  其次条 产权基本状况Р  乙方受让的上海___厂房地产,主要由办公楼(共地面 层、地下 层,约 平方米,建于 年)、老厂房(层,约 平方米,建于 年)、在建厂房( 平方米,结构封顶)、以及机房、锅炉房、配电房、工房、堆煤场等组成(详细详见协议附件中的产权平面图),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标的。РРР  乙方受让房地产权的实际建筑面积为17375平方米。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三层厂房 平方米。其中,已经完成三层结构封顶的在建厂房,按原规划部门的批准的建筑面积增容到 平方米(增至共 层)。由乙方另行投资并接着以甲方的名义建设至项目竣工。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号为沪规建( ) 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号。Р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担当费用Р  1.甲、乙双方协商一样,确定上海___厂全部房地产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柒仟捌佰万圆整(¥ 万元)。Р  2.房地产产权买卖的相关税、费等按政府的现行规定各自担当,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担当,房地产评估费用双方各自担当一半,如无详细规定的其他费用双方另行协商。Р  3.配套设施中的水、电、煤气、通讯等,在办理产权转让的同时,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或重新申请),相关费用由乙方担当。厂房交付前的水、电、煤气、通讯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担当支付;厂房交付乙方后则由乙方负责担当。Р  第四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Р  双方确认的产权转让总价,以第一条中所述的建筑总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Р  本协议约定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与产权登记证有差异,则以产权登记证上的实际有效面积为准。(实际有效建筑面积应当除去已经拆除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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