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的小型金融公司组成的专设“风险资本协会”(BVCA),为高科技“风险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援助。(二)国外发达国家法律法规的建设为了保护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一些发达国家十分重视金融立法。日本很早就开始为中小企业的发展立法,先后制定了30多部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最有影响的是《中小企业基本法》。美国中小企业的立法也比较健全,制定了《中小企业法》《中小企业投资法》,和《中小企业技术革新促进法》。四、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解决对策2009年轰动的国务院对应对经济危机,拉动经济投资的四万亿。投资政策会议。会议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1)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是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4)是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5)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6)是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7)是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8)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9)是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10)是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可以看出政策对全国金融企业的帮助太少了,更何况是担保少,信用低的中小企业。说以中小企业要想得到帮助就必须苦练内功。在良好的金融环境下,法律健全的保护下更好的发展自身。(一)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制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相关法律和政策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政策效果评价。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中小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