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Р1. 总则Р1.1 项目概况Р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Р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Р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Р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Р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Р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Р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Р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Р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Р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Р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Р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Р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Р1.4 申请人资格要求Р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Р(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Р(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Р(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Р(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Р(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Р(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Р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Р(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Р(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Р(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Р(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