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设领域政策的制定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安排;负责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草案;负责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执行和监督;负责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支出决算草案及报审;参与征地、动迁补偿、土地回购等土地整理储备工作政策研究;负责土地整理储备支出预算执行和监督;负责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拦标上限及预(决)算的审批,指导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基本建设财政管理制度;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征收;负责申报基建项目国家、省、市补助资金工作。(九)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电话:87922050按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对分管预算单位实行部门预算管理;负责拟定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政府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粮食补贴除外)核定与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企业产(股)权交易的监管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管理、职工安置费拨付等工作;负责城市维护费标准核定、支出预算执行及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征收管理。(十)金融处办公电话:87922095负责落实国家、省、市金融发展战略,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新区金融运行情况,组织制定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新区区域性金融中心核心区建设,优化金融发展环境,配合开展金融招商工作;负责与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组织制定新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区权益类及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统筹监管,组织制定交易场所监管办法,促进交易场所规范、健康发展;配合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指导,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稳定;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