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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合同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服务责任。丙方无需就未经丙方盖章的承诺,协议,条件变更承担责任。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任何争议,三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及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丙方签约人员无权增加,删减本合同条款或作出其他承诺。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署日期:签署日期:丙方签章:执业人员:丁永娜执业证号:京房工12-11-0039执业人员:刘柏锐执业证号:京房工10-01-3148签署日期:购房承诺书一.详细阅读并清楚知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等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中关于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本人承诺遵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相关政策规定。二、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材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本人同意并授权有关部门在购房资格审核过程中,核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房产、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等相关信息。三、如本人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购房资格,本人自愿与售房人协商退房,同时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作出注销网签信息、撤销登记、限制在京购房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四、本人如未遵守本承诺,违反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导致购房合同无效或解除,所购住房不能办理网上签约、房屋登记等手续,以及网上签约信息被注销、房屋登记被撤销等情形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购房承诺人(签字):年月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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