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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省第十三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82KB

文档介绍
分析6%利用charts、Echarts等图表资源实现业务数据分析显示注:本次赛项采用题库形式,实际抽题次序及内容可能同本表有所不同。九、评分方法1、本竞赛设置裁判7人,包括裁判长1名,裁判6名。随机抽签分为3组,每组2名裁判独立评分。2、竞赛满分为100分,成绩=系统文档得分+程序排错得分+功能编码得分。3、客观性结果评分原则。评分裁判对参赛队伍部署到服务器的竞赛作品运行效果和文档,依据赛项评价标准进行客观评分。竞赛名次按照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相同成绩的依次按功能编码、程序排错、系统文档部分得分高低决定排名次序。4、独立评分原则。根据裁判分工,负责相同模块评分工作的不同裁判采取随机抽签独立评分,确保成绩评定严谨、客观、准确。5、全部参赛队打分完毕后,裁判长确认各团队的成绩全部有效。6、竞赛将制定裁判遴选管理办法、赛事保密细则和预案、命题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赞助企业、参赛院校不安排人员进入裁判团队。十、申诉与仲裁(一)申诉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3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4.申诉人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二)仲裁赛项设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等方面问题的申诉。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仲裁工作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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