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补充合同,乙方应根据标的合同/订单的约定的时限提交详细的开发计划,经甲方/采购人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实施必要的软件更新或版本升级,以满足新规范的要求。相应的软件修改、更新、版本升级的价格和商务条件应不劣于Р此前的合同/订单。Р保修期内,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物质损耗和人员费用,均由乙方予以承担。乙方未及时承担保修责任的,甲方/采购人有权采用其他渠道和方式对乙方产品或服务进行维修、补正,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因乙方产品或服务在保修期间发生的质量缺陷造成的甲方/采购人和/或第三人财产和/或人身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Р甲方/采购人有权在产品或服务价款中留存一定比例的质保金(具体比例由标的合同/订单约定),对本条中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保修和/或赔偿费用,甲方/采购人有权在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采购人有权继续追索。保修期届满后,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未出现质量问题,或不存在未履行保修责任情况的,甲方/采购人无息退还质保金。Р知识产权Р智力成果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在向甲方/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智力成果,其知识产权的归属根据标的合同/订单约定执行。但是,对于乙方按甲方/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业务规范、标准等所开发出的智力成果,不论权利归属状况,均必须遵循以下约定: Р在未经甲方/采购人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智力成果相关的产品、文档及或任何数据、程序向甲方/采购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明示或暗示地披露、提供或以任何方式加以利用。Р乙方不得将在按甲方提供的工程业务规范、标准和要求开发上述相关软件产品的过程中获悉的任何技术文档、相关的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明示或暗示地提供或透露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方式利用。Р对于软件产品,乙方应在初验前向甲方/采购人上述提供所有软件信息和资料,并保证在其发生变更后及时告知甲方/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