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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与供应商合作协议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42KB

文档介绍
过而自行更改保质日期的商品;8、销售与标明的技术指标不符,且不具有使用价值的商品;9、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10、以下正当手段使销售商品的份量不足;11、出售对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商品;12、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13、销售“三无”、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没有中文标识、说明书以及未标明商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名称和数量的商品;14、一经查实违反以上承诺内容之一,按第二、1、(1)条执行。八、特别约定:。九、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在未签字盖章的情况下进行结算,视为双方认可本协议,协议有效。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有权清退商品,如需继续合作,须重新签订协议,在本协议到期新协议未签订前按本合同执行。合同未到期中途退场或终止合作,将一次性扣除协议约定费用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合作过程中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1、本协议中未划或□内划“√”代表双方同意内容,□内划“/”代表双方否定内容)。2、本协议属格式化合同,双方对本协议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应另外签订补充协议,或在协议签订后3日内重新签订新协议否则视为双方无异议,本协议继续生效。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合同工本费及档案管理费20元。乙方须主动提供证件:1、乙方工商营业执照、签约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委托开展业务的证明复印件;2、品牌代理授权书或协议;3、商品报价资料;4、质量检测报告;5、商标注册证;6、其它应具法律文书。若乙方未能及时提供,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黔江区喜万家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约人:厂商代表:法人代表:签约代表:业务:电话:电话:手机:传真:传真帐号:帐号:地址:地址:签约地:□□20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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