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一般应分层夯实,每回填300mm厚度夯实一次。坑口的地面上应筑防沉层,防沉层的上部边宽不得小于坑口边宽。其高度视土质夯实程度确定,基础验收时宜为300~500mm。经过沉降后应及时补填夯实。工程移交时坑口回填土不应低于地面。4.0.8石坑回填应以石子与土按3:1掺合后回填夯实。4.0.9泥水坑回填应先排出坑内积水然后回填夯实。4.0.10冻土回填时应先将坑内冰雪清除干净,把冻土块中的冰雪清除并捣碎后进行回填夯实。冻土坑回填在经历一个雨季后应进行二次回填。4.0.11接地沟的回填宜选取未掺有石块及其他杂物的泥土并应务实,回填后应筑有防沉层,其高度宜为100~300mm,工程移交时回填土不得低于地面。5基础工程5.1一般规定5.1.1杆塔基础和拉线基础的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应遵守本规范规定,本规范未作规定的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其他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5.1.2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2基础混凝土中掺人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5.1.3基础钢筋焊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的规定。5.1.4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应在同一个浇筑体中混合使用。同一基基础中使用不同水泥时,应分别制作试块并作记录。5.1.5当转角、终端塔设计要求采取预偏措施时,其基础的四个基腿顶面应按预偏值抹成斜平面,并应共在一个整斜平面或平行平面内。5.1.6位于山坡、河边或沟旁等易冲刷地带基础的防护,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5.2现场浇筑基础5.2.1现场浇筑基础,浇筑前应支模,模板应采用刚性材料,其表面应平整且接缝严密。接触混凝土的模板表面应采取有效脱模措施,以保证混凝土表面质量。5.2.2,现场浇筑基础应采取措施,防止泥土等杂物混入混凝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