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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分户后林山划分协议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8KB

文档介绍
农村家庭分户后山林划分协议立协议人(家庭内部成员):根据家庭分户情况,为更好的经营管理好山林,经立协议人共同协商,同意将原85(82)年到户的责任山(自留山)(2007年登记在名下的新版林权证:东至林证字[]第号)按现家庭分户情况进行分割,并达到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分户经营林地的地点、面积及承包年限(见下表)。二、分户经营林地的用途分户后,各户经营的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三、权利和义务及其它事项1、分户后各户享有本户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林木所有要和使用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产品。2、各户按其经营林地的地点、面积,与林地所有权人(发包方)重新签定承包合同,并办理林权变更登记,原林权证相应权利同时注销。3、本协议一式份,立协议人各执一份,县林业局、县档案局各存档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立协议人(签字):二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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