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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乡镇社会群众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排查汇报(精简版)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调委会和社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工作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三)狠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坚持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Р“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乡、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实行一线接访制度,开设乡党委书记、乡长信访接待日,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同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案,密切关注土地征用、占地补偿、“两劳释解”人员等不稳定因素的各种动态,积极采取预警、疏导、处置、化解等相应对策,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四)抓制度建设,健全四个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按照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二是进一步健全以“民情报告单”为形式的“五排查”制度和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制。要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听取村前个月的治安维持状况、纠纷调解处理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三是坚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将处理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追究驻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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