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稔平半岛综合旅游基础设施ppp项目合同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35 |  大小:142KB

文档介绍
目公司须于领取营业执照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项目公司股东会议,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与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履行本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由乙方及项目公司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约定的责任。向甲乙双方出具确认书,明确由项目公司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8.2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8.2.1项目公司成立后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项目公司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投资管理、建设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运营管理及与政府方的协调等工作。8.2.2项目公司应保证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工程文件、融资文件、公司章程等。上述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本合同不相抵触。8.2.3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股权变更或转让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8.2.4确因项目内容及项目业态需要,在旅游规划经政府审批后,由项目公司自主选定符合资质的单位作为合作成员,并向甲方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附属的工程货物、服务等单位的选定)。8.2.5本项目合作期间,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本项目项下的任何合同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的债权),不得质押、转让给第三方。第三章合作关系第9条合作内容本合同约定项目合作内容包括:9.1项目范围:惠东县稔平半岛全域742平方公里的片区整体开发(以最终双方确认的红线为准)。9.2项目公司组织编制稔平半岛全域旅游规划,报政府审批通过后,以稔平半岛全域旅游规划为准,由项目公司按照该规划实施单体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9.3甲方把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包含资源配置、片区开发及第三产业)授予项目公司。第10条合作期限10.1本项目建设期为10-15年,运营期限为30年,运营期自项目运营之日起起算。10.2因不可抗力因素及国家政策变化导致本项目失去合作基础的,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终止合作。10.3根据项目运营期内的具体业态布局实际需求,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包含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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