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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年度履职考核评分细则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106KB

文档介绍
在业务交流与引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00分在业务交流与引领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的得100分。由秘书处根据提交材料决定得分。委员会委员必备考核项目60分该项总分合计60分(一)参加本委员会活动的情况。20分每参加本委员会活动一次得20分,参加第二次委员会活动另得40分,以此类推。此项超过20分的分值计入鼓励考核项目。可累计计算。(二)承担本专业委员会安排工作任务的情况。10分每完成一项委员会主任/协会秘书处交代的工作任务得10分,此项超过10分的分值计入鼓励考核项目。可累计计算。(三)撰写论文的情况。20分本人按规定提交专业论文一篇的得20分,提交第二篇专业论文的另得40分;提交非专业论文的,第一篇得10分,第二篇另得20分。此项超过20分的分值计入鼓励考核项目,但论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60分。(四)按时完成个人年度履职考核工作的。10分按要求完成此项任务的得10分。每迟延一天提交的扣1分,扣完为止。委员会委员鼓励考核项目不限该项总分不限(一)参加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列入专业委员会履职考核鼓励考核项目内容”的情况。每参与一项专题调研工作的,根据工作情况可得10—20分。参加一次《办法》规定的区域论坛的得10分,一次国际论坛的得20分。每参与一项业务指引工作的,根据工作情况得10-20分。参与市级律师协会建设工作的,每一次根据工作情况得10-20分。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每参加一次得10分,参加公益活动得分最高不得超过30分。可累计计算。(二)年度内本人出版专著或与他人合著的出版书籍。100分年内出版个人专著一本的得100分,与他人合著出版一本的得50分。可累计计算。如作者某篇论文进入汇编作品的,只能按照了论文计分。(三)在业务交流与引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00分在业务交流与引领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的得由秘书处根据提交材料决定得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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