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设备主权属乙方所有,乙方有自行处理并追讨相关损失的权利。、在投资收费期内,热泵热水机组运行用的水费、电费均纳入投资项目经营成本。甲方负责每月日抄水、电表的读数交乙方确认,一周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水、电费用。水、电费用实行一月一结算,水、电费价格按学校实际缴纳给水、电公司的收费标准收取。当前水费价格:人民币元吨,电费价格:人民币元度。、如市面上水、电费用上涨或下调不超过,乙方仍然按以上热水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热水费。如市面上水、电费用上涨或下调超过,则同样乙方也适当调整热水收费标准,具体价格另议。、乙方在年投资收费期满后,所有供热水系统设备及相关设施赠送给甲方。但为了让设备可以更好地进行运作,年投资服务期满后,为了更好发挥乙方的自身技术、更换配件等资源优势,甲方如继续委托乙方负责所有热水系统的售后服务、维护保养、经营管理等,所得收益扣除各种实际发生的成本后,甲、乙双方各占%。如果乙方达不到甲方的要求,则无条件交于甲方,并和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在投资期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照上述收费标准收费,影响乙方投资回收期的情况下,甲方应予以乙方水、电费补贴,或在收费期限延长等方面予以适当补贴。否则,收费期限结束后,乙方投资的所有设施仍然归乙方所有。、工程安装完毕,乙方按规定收取押金并进行第一次充值收费后,此项目设备就正式交给甲方学生使用。、热水系统交付学生使用前,应与学生签订热水使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并附上热水设施各物件的价格表,学生如果破坏,须照价赔偿。五、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通过双方所在地的法律机构解决。六、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