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不一致时要好,例如宣传海尔集团的同时,也就宣传了“海尔”商标。相反的,“爱国者”是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著名商标,但宣传“爱国者”时,普通大众并不必然能联想到“华旗资讯”,反之亦然,广告效果自然要打折扣。第二,商标以显著性为前提,但包装和外观设计却不能不顾及美感。第三,企业在注意维护商标权益的同时,也应注意维护商品的外包装、装潢、外观设计等。这些权益的保护,可以通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给予解决。维护好这些权益,有助于商誉的提供,当然也有助于提高商标的价值。第四,保持适当的广告量。第五,互联网域名的保护。第六,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我国已于1989年10月4日成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按该条约规定,申请国际注册相当于向该条约所有成员国提出注册申请,只要不违反成员国法律之有关规定,就能在该成员国获得与该成员国国民注册商标同等的保护。对欲创名牌或者欲维护名牌的企业来说,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诚信为本、守法经营、勇于开拓、锐意创新、贴心服务,只要能不断推出令消费者满意的产品和服务,那么企业的商标在消费者心中就永远不会褪色,任何淡化的手段面对在这种企业时都将是苍白无力的。参考文献:《反不正当竞争法新论》,孔祥俊,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5月第一版,第424页《商标淡化问题研究》,刘晓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同上《论驰名商标的淡化及反淡化保护》,来婧华《商标与商标权辨析》,刘春田《知识产权法》,郑成思,法律出版社,1997年7月第一版,第207页《缺乏内在显著性的著名商标是否受反淡化法的保护》,张颖,《法道》总第6期同注《Thetheoryabouttrademarkdilutionshouldbelimitedtouse》《侵权法热点问题法律应用[M]》,杨立新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46页[11]《商标淡化苦果难咽朗科“优盘”何以解忧》,马津,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