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及技术服务工作;财政局负责补贴和奖励资金的落实;水务局负责基地基础设施修复改善;林业局负责基地内农田林网建设;农机中心负责农业作业机械的配套与使用;农经中心负责土地依法流转,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指导;信用联社负责花生基地建设所需资金的金融服务;所涉各乡(镇、街道)、村负责宣传发动及面积落实和具体组织实施。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委员会。 6预期效益 6.1社会效益本规划的实施,可大大调动农民积极性,推动花生无公害栽培技术的推广和普及,进一步扩大油料生产规模,提升油料产业集中度和产品竞争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可大大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6.2生态效益通过有机肥、生物菌剂的应用,能减轻土壤中化肥和农药污染,培肥地力,保护和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为可持续农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6.3经济效益 2012年全市3333.33hm2花生平均产量4500kg/hm2以上,收入3.6万元/hm2以上,总产量1.5万t以上,总产值1.2亿元,综合利用收入达4.5万元/hm2以上,农民人均增收300元以上。“十二五”末,花生种植面积达到5333.33hm2以上,平均产量达到6000kg/hm2以上,收入达到4.5万元/hm2以上,综合利用收入达6万元/hm2左右,农民人均增收500元以上。 7参考文献[1]于洪波,史普想,于树涛,等.阜新市花生产业发展现状、优势、存在问题与发展对策[J].河南农业科学,2011(4):13-16. [2]董文召,汤丰收,张新友.河南省花生产业现状与发展建议[J].河南农业科学,2007(10):10-12,17. [3]白选杰.我国花生产业发展策略的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9(3):1356-1358. [4]周可金,吴永辉,邢君,等.安徽省油料产业现状及其竞争力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3(4):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