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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地下矿)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做好通风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反馈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遇特殊问题和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监管部门,保证单位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第十八条通风工岗位职责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违规、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负责。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3、班前、班后及风机运行过程中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当电压与标准电压差值在+10%和-5%时,不准起动风机,并通知当班维修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无故障时方可启动。5、定期向领导汇报井下通风情况及通风系统状况,并提出解决措施供领导参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6、做到定期测风,井下通风困难时期要每周测二次,正常时期每周测一次,并做好记录。7、每周对井下有害气体的检测不少于一次,对有害气体超标的作业地点,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对因检测不及时而发生事故负责。第十九条主扇工岗位职责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按照主扇风机操作规程实施操作,对违规、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负责。2、风机运行过程中经常检查,发现问题逐级汇报,及时处理。3、主扇风机运行期间,机器发出异常响声,轴承部位温度超过60℃时,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发现不及时而发生事故负全责。4、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做到不串岗、不脱岗睡岗。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时要对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与国家、省、市及通钢矿业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施行。附表1井下空气质量检测记录表部门:年月日检测单位检测人检测日期检测地点检测具体情况地点检测内容风压风速风质(氧气量、二氧化碳量、含尘量、是否含有有毒气体)副井主进风、回风道主运输巷设备井采区斜坡道采场具体责任人意见部门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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