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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结构师基础课考试经验谈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需有贯通筋,此方面的条文原则新旧规范没有根本区别。 6.3.6条对柱抗剪线刚度的要求不再是其结构尺寸简单比例的“短柱”概念,而是用内力形式—剪跨比λ=MC/VCH0≥2来衡量。 6.3.7条柱的轴压比可以通过加强复合箍筋和加芯柱的办法给予提高,轴压比最高可达1.05,即使是一级的框剪或筒体—框架结构的框架柱,其轴压比可达0.9,这对于缩小柱截面很有现实意义。 6.3.11条柱箍筋加密区的体积配箍率与柱的轴压比,砼强度等级和箍筋钢筋种类有并,ρV≥λVfc/fyv,不像旧规范简单的箍筋体积比的计算方法。 6.4.6条抗震墙端部和洞口两侧的边缘构件根据抗震等级和轴压比分为“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两者的配筋范围和配筋量都有不同的规定,尤其约束边缘构件的箍筋配置决定于砼强度等级和箍筋钢筋种类,具体设计时颇为繁琐。边缘构件的形式除规范中列出的典型截面外,由于建筑平面开门洞的关系,会产生许多异型截面,设计时也颇费周折。 6.5.1条框架—抗震墙结构中的抗震墙的周边要设置梁(暗梁)和端柱,这条在设计中容易忽略,应特别注意。 6.6.4条房屋的屋盖和地下一层的顶板宜采用梁板结构而不宜采用无梁楼(屋)盖。 6.6.5条板柱—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承受结构的全部地震作用,另析柱部分承受20%的地震作用,即整体结构承受的地震作用等于或大于120%.6.7.1条核心筒与框架之间的楼盖不宜采用板柱体系;加强层的采用有所限制,而不是一遇到侧向刚度太弱就设加强层。 6.7.3条内筒角部应有翼缘,因此内筒角部开门洞应有所限制,不能随心所欲,否则将作为筒体的整体作用。 6.7.4条筒体楼层的结构布置有特别要求,角部不宜布置放谢性楼层梁,也不宜支承在洞口连梁上,后者尤其要避免。 6.7.6条筒体转换层在附录E.2有特别要求:不宜采用二次转换、厚板转换层有限制、转换层楼盖不应有大洞口、转换层的采用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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