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扩展为“一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者违法烟草专卖品”、“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和“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并授权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和确定本行政区域的听证数额标准,强化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三)健全了行政处罚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行政处罚法》关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要求,新《规定》加大了对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监督力度。例如,补充规定了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的监督机制,明确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审查和纠正下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错误的行政处理决定;授权上级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或者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本部门对法制工作机构或者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可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等。(四)突出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知情权的告知。纵观新《规定》,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从实体到程序性,再到监督制约机制,处处凸显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条款。例如新《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透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又如涉及到程序上的决定应当篇三:烟草培训心得体会一、通过两天的学习,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一)收获知识通过两天的学习,我对黄山烟草的发展历史、管理体制、总体规划等概况有了大体的认识,并且对公司的运营管理职能有了初步的了解,明确了它们之间的关系。通过对公司的行为规范及人事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详细学习,从公司性质、用工制度、专卖管理、营销常识、工资分配、劳动保障及选人用人机制等方面,对将面临的职业道路提供了明确的远景认识。(二)收获友情对烟草相关知识的掌握是这两天的主要学习成果,而另一项重要成果就是,这两天,身处这个团体之中,让我结交了很多朋友。虽然两天时间,转瞬即逝,短暂得甚至留不下多少回忆,但两天却真真切切地留给我很多东西,虽然每个人有着不同的生活、学习、工作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