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文化金融、文化地产等新的业务领域,具有一些新特征、出现一些新问题,但党委对在新形势下的工作探索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和创新。二是对企业党建工作规律准确把握不够。尤其是在加强党建工作推动企业管理现代化方面,有时还存在把握不准的情况,对党委会、董事会、总裁办公会的议事权限、程序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界定。三是集团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参差不齐。个别党支部重视不够、创新不多、形式不丰富,集团对此指导也不够。四是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还有欠缺。新党员发展工作还有待加强,尤其是新成立的成员单位实行市场化用工,年轻人多,党员数量少,党组织经验不丰富,还需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和业务锻炼,加大培养优秀员工加入党组织的力度。五是一些基层单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对党建工作说得多做得少,没有形成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局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有待改进一是纪检干部落实“三转”要求不彻底,落实监督、执纪、追究、问责力度还需加强。虽然集团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落实上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但面对集团战略转型和主业再造关键时期的新情况、新任务,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力度还不够大,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一些党员干部认识还需要提高。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够,认为文化企业是清水衙门、没有贪污xx的基础,因此思想上放松了对贪污xx的警惕。三是对不同特点工作的监督针对性不强。一般性的宣传教育多,普适性的措施多,具有个性特点和实用性的监督手段和办法不够,在建设有效的监督程序和机制方面还需要努力。四是纪检监察队伍人员配备、业务素质不平衡。集团本部各支部和成员单位纪检委员均为兼职,专业知识不够强,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五是反面典型教育多,树立身边廉政榜样做得不够。缺少对平凡岗位清正廉洁、默默奉献榜样的发现和宣传,即使评了先进,进行了表彰,也缺少深度挖掘和进一步研究以总结规律、加大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