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45KB

文档介绍
刊、黑板报等阵地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规政策;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开辟 “辨析易读错字”专栏,定期展示易读错字供全校师生学习;在校园教学区设立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标语牌,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三)做好教师普通话培训、考核工作。将普通话水平作为新进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对在职教师的要求是:教师普通话考核必须必须达标(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若不能达标,将视为不合格教师,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优。将“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列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教师语言文字能力培训主要有以下要求:1.普通话成为教师教学用语和校园语言;语文教师能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2.板书、备课等书写认真、规范,不出现异体字、错别字。3.能指导学生进行口语交际。4.能对学生进行书写指导。5.对学生朗读、口语交际、书写等具有评价鉴赏能力。 (四)注重日常渗透,开展系列活动。 1.组织好每年的“推普周”系列活动,如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各班级举办手抄报,推普专题广播讲话等活动。 2.每学年开展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知识教育和普通话规范字基本功培训测试工作,以测促训,以训保质。 3.开展与语言文字工作有关的各种评比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师生意识,提高素质。如开展钢笔字、粉笔字评比活动、诗文朗诵比赛、教师说课比赛等。 4.让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即师生在课堂以外的会议、集体活动中,要求使用普通话,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在日常交谈中要求使用普通话。师生在接待外来客人和电话时,要求使用普通话。教师备课、板书、批改、制作试卷必须用规范字。 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签到表姓名姓名1202213224235246257268279281029113012311332143315341635173618371938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内容XXX小学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