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组长:(矿长) 常务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安全管理科科长)、(通风瓦斯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兼探放水队队长)、(机电运输科科长)、(调度室主任)、(采煤队队长)、魏华(采煤队副队长)、(采煤队副队长)(掘进队队长)、(掘进队副队长)、(掘进队副队长)、(运输队队长)、(运输队副队长)、(运输队副队长)、(通风队队长)、(通风队副队长)、(通风队副队长)、(机电队队长)、(机电队副队长)、(机电队副队长)。 2、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主任: 成员:调度室、机电运输科、通风科、安全管理科、生产技术科、综合管理科、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地质测量相关人员组成。四、防治水责任制 1、防治水领导组职责①负责本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②负责本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③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 2、防治水办公室职责①负责本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和《井下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规章制度。②了解并掌握本矿井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和落实矿井防治水计划和有关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③负责矿井防治水计划、方案和措施等的审查工作,以及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3、生产技术科①每年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方面的规章制度。②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③负责编制《井下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