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地农村垃圾处理工作。 3、编制规划。各村要依据乡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编制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区域内垃圾处理场、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建设。(二)实施阶段(2009年6月2010年6月) 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力争全镇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7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三)验收阶段(2010年7月—2010年12月) 由镇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和目标,现场对照查看,并结合日常督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为民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为民服务中心主任兼任。(二)明确职责分工。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协调指导、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工作,以及抓好垃圾焚烧炉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行政村负责本村范围内垃圾池的设置建设,保洁队伍的建立,明确农户的垃圾收集清运及公共区域责任分包,制定村规民约,对农户遵守保洁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多方筹集资金。本着“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及“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一方面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另一方面采取“各级财政补一点、村组集体拿一点、受益农民筹一点”的办法,建立“乡镇补贴、村为主、农户适当缴费”的机制。(四)建立健全制度。各村要建立《清扫保洁制度》、《垃圾收集制度》、《垃圾清运制度》、《垃圾处理制度》、《资金使用制度》等长效管理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在解决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经费、日常监管和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成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