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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灌注桩专项施工方案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57 |  大小:1119KB

文档介绍
桩底标高。十、桩基开挖到持力层(岩石)后需进行钎探,检验桩底3D(D为桩端直径)或5m深度范围内有开空洞、破碎带、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情况。十一、桩基成桩后,需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采取可靠的检测方法检测桩身质量和桩的竖向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上部施工。十二、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应遵循相关规范、规程和安全专项方案的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的安全。十三、a.施工单位须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如设置应急软爬梯、护栏等,深度>10.0m的桩孔应有桩底通风措施,每天开工前应通风10分钟。现场施工组织时,应根据地质条件考虑安全作业区,一般在相邻4.5m米范围内有桩孔正在浇灌混凝土或者有桩孔蓄了深水时,不得下井作业。第五节技术保证条件一、项目组织结构完善的项目组织结构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保证的首要因素,我公司在项目开工之前,成立了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主的项目领导班子,下设施工管理部、监控管理部、物资设备部、经营核算部和综合管理部的项目组织机构,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现场管理,项目组织机构图如下:二、依据工程设计施工图,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针对人工挖孔桩工程编制《人工挖孔桩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作为指导现场施工的依据。三、施工现场严格按照经相关单位审核批准后的方案制定的工艺流程、技术参数、施工方法等进行作业。第二章编制依据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4.《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文件5.《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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