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明确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牵头部门和工作任务,明确网格员、安全监管责任人和联系负责人,力争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17.健全职业病监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的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体系。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现状评价、调查摸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执法,抓好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引导工业园区积极创建职业卫生示范园区。18.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备案、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广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每年至少演练一次以上。19.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淘汰落后不安全设备装置和工艺,强化先进安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积极开展“智慧安监”工程建设和安监视频会商系统,全面建成与省联网的安全监管与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完善道路交通卫星在线监控装置的使用和管理,逐步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在线监测预警管控系统。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预警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建设。20.深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突出对未达标高危企业的重点监控,切实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没有达到标准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之后仍未达标的,必须依法提请关闭。21.加强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依据相关情形将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