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Р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安监总局17号令规定在县安监局审核备案情况;Р17、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Р18、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实施演练情况;Р19、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值班、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情况。Р(二)危险化学品Р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Р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Р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情况;Р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Р5、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从业人员特别是重要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Р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批准情况;Р7、危险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Р8、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Р9、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Р10、劳保用品提供、使用情况;Р11、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情况;Р12、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Р13、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人员,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要与有资质的救援队伍签订救护协议)的情况;Р14、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值守、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的情况;Р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备案,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实施演练的情况;Р16、协助做好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Р具体内容见《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执法检查表》。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三违现象,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定期维护保养和处于正常状态,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设施是否在用、有效,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满足要求,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监控管理,动火、检修、密闭空间内作业等作业管理是否符合规程和规定,是否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和治理,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是否做到了“五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