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关,但乙方应协助妥善处理。五、具体旅游接待委托业务的确认方式5.1、甲乙双方承认以传真形式确认并接受每一个旅游团(者);双方确认的传真号码有:5.1.1、甲方为:5.1.2、乙方为:5.2、传真往来的《旅游行程表》及其他文件必须加盖双方认可的业务章和具体操作人的签名;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待甲方该旅游团(者)。双方承认的具体操作人的签名:5.2.1、甲方有:5.2.2、乙方有:六、具体旅游接待委托业务的结算方式6.1、双方同意采取的结算方式进行团款的支付。6.2、甲方如违反上述结算方式,乙方有权拒绝接待甲方该旅游团(者)。终止本合同并追回所欠团款。七、违约责任7.1、如甲方违反约定的义务以及因甲方原因造成旅游团(者)延误、更改、取消的,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7.2、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行程安排和接待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如违反约定义务的,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7.3、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合同外第三人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的或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在事发后尽量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度。八、争议的解决8.1、甲乙双方因违反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共同协商达成补充8.2、协商不成,可提交合同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特别约定9.1、甲乙双方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当地旅游责任保险单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9.2、《旅游行程表》原件及传真确认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的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常联系人:日常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字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