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春季及“清明”、“五一”期间旅游包车运输安全措施;严格夜间班车运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针对清明期间祭祖习俗和春季多风的特点,加强旅客行李查验,严防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对客运站、停车场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和防风专项检查;强化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两客一危”卫星定位和车载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切实防止车辆超速、超载运行及驾驶员疲劳驾驶;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稳定。交通质监和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和管理,加强对人员集中的施工场所、重点桥梁和跨湾工程施工现场动态管理,加强路面施工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警示标志标牌。要以建设“品质工程”为契机,加强安全品质管理,落实各项事故预防措施,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确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各单位要结合前阶段部署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坚持“四不两直”等方式,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从事运输生产的车辆、客运站场、施工现场等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应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春季安全检查。三、加强值守,完善预案,做好信息沟通报告各单位要根据春季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保持应急车辆和应急物资处于良好状态,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发布气象和交通运输安全信息,确保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交通运输安全。要抓好“清明”、“五一”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落实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应快速高效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