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解决工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保证工程有条不紊地进行。4项目部的协调管理一、与设计单位的工作协调1、若我公司中标,我们即与设计单位联系,进一步了解设计图及工程要求,并根据设计意图及要求,进一步完善我们的施工方案。2、主动配合业主单位,积极准备图纸会审资料,将设计缺陷消灭在施工之前,使图纸设计内容更趋完善。3、协调公司内部各下属单位在施工中由于诸多原因引起的标高,几何尺寸等平衡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情况,除按设计、监理的要求及时处理外,并会同发包方,设计、监理、质监进行基础验槽、基础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等。二、与监理工程师工作协调1、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并自觉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对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指令要求进行处理。2、教育现场职工,树立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杜绝现场施工班组人员不服从监理工作的不良现象,使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得到全面执行。对发生不服从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实行教育、惩处。3、所有进入现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机具等均主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并按规定使用前对需进行现场抽样检查的材料及时见证取样送检,在检验后要主动、及时提交检验报告,得到认可后才能使用。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确保工程施工现场无假冒伪劣产品。4、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准则,按规定须进行隐蔽检查验收的工序和部位,要提前与监理工程师联系,及时进行隐蔽检查并办理验收记录,使监理工程师顺利正常地开展工作。5、尊重监理工程师,支持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维护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对施工中出现的技术意见分歧,应在国家现行规范的基础上经过协商统一认识并开展工作,在施工中出现一般的意见看法不统一时,遵循“先执行监理指令后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避免分歧影响施工,在现场施工管理中坚持维护监理的权威性。三、与公司内部下属单位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