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单位(盖章):监督单位:静宁县公安局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国家地区照片曾用名*民族婚姻状况*兵投状况*别名绰号*出生日期健康状况*文化程度身高(厘米)*血型*身份证号码□□□□□□□□□□□□□□□□□□电话*手机*籍贯省市县户籍地详址省市县户籍地辖区省市县派出所现住地详址省市县现住地辖区省市县派出所居委会工作部门保安员岗位入职日期离职日期*离职原因*居(暂)住证号(本地人填无)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参加社保保安员证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保安员职业等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驾驶证号*准驾车型*发证日期*公务用枪持枪证编号公务用枪持枪证枪型公务用枪持枪证发证日期公务用枪持枪证有效期限公务用枪持枪证发证机关指纹编号(公安机关填)□□□□□□□□□□□□□□□□□□□保安员编号人员类型公司编号*公司名称填写和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保安员本人签名:年月日管理单位:静宁县保安服务公司静宁县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协议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静宁县保安管理市场秩序,加强保安人员统一管理和使用。和静宁县保安服务公司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一、由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着装、按季换发;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警械使用;二、使用保安单位按时缴纳保安管理费用;三、按规定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四、保安业务由静宁县保安服务公司管理、指导、检查;五、本县大型治安活动需要临时调用保安时,经和用人单位协调,出动保安(有偿);六、保安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由使用保安服务单位承担;七、保安人员的上下班时间、休息、请假等由使用保安服务单位具体安排使用;八、保安人员因工作需要协助的,由使用保安单位和保安公司等相关部门配合协助工作。使用保安单位(盖章):静宁县保安服务公司(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99330789113830347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