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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监理规划》word版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22 |  大小:164KB

文档介绍
和规范等;4、业主授予的其它权限。(二)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合同文件,复核设计图纸和放样定线数据,督促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准备第一次工地会议,发布开工通知书等。同时,要审查承包人进场人员组成,机械设备配套,原材料来源,并检验其质量,审查承包人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质量自检与安全保障体系,直至达到规定要求,才能允许正式进入施工阶段。(三)施工阶段监理这是工程主体开始实施的阶段,监理工程师要集中力量做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投资、信息管理、协调等方面监理工作,处理好合同争议,实现三大目标全面监控的目的。1、质量控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要实现工程优质,首先监理人员要不断增强质量观念,在工作中重视质量观念,在工作中重视抓质量并一抓到底。为此,努力做到以下几方面:(1)质量监控要坚持“四不准”原则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及水、电配套准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监理抽检、认可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不准使用;未经监理同意的施工工艺与工序流程,不准采用;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部位未经监理验收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部位的施工。(2)质量监控要抓“开工报告”、“工序验收”、“中间交工”三个关键环节。开工报告中要有工程质量控制指标与保证措施,明确质量自检系统与负责人;开工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提前开工。对每项工序承包单位自检人员要提出质量检测频率与方法,工序完成后应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申请监理抽验签认。对监理抽检不和格的工序项目,承包人应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完成未经监理认可,不得进行后道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自检人员要再次按规定进行全面系统自检,汇总各工序自检系统记录,测量与试验结果提出交工报告。监理抽检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采取监理同意的保证质量的有力措施予以补救(直至推倒重来),未经中间交工验收不得进行下项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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