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补充调整安全监理方案或细则,杜绝事故再次发生八、安全监理工作制度1.在驻地监理办内部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学习和研究设计文件,有关安全的规定、规范和标准,交流安全监理工作的成功经验;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抢险方案审核制度。未经监理审批的安全实施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未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各分项工程不得擅自开工;3.资质、资格审查制度。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杜绝无资质和超资质承包、无证施工引发不安全隐患的存在;4.安全例会制度。对当月所发现的或未进行及时整改的安全施工隐患,应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并限定整改期;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在月底前将当月安全工作各项情况及时整理总结,并在当月28日至下月2日的工地例会前向总监汇报,由总监在工地例会上对施工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做出客观性总结和评价,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现场会或专题安全例会,例会纪要应及时完成并完整具体的反映出来;5.巡视检查制度。对施工中的危险作业、未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完毕的部位和工序进行日常安全巡视和记录;6.安全事项汇报制度。在发生安全事故或施工现场出现事故苗头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后,通知工程指挥部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驻地监理办、公司安全监管部做汇报,接受公司技术方面的支持;7.安全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日志中填写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日志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记录,驻地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检查是否整改封闭,并签署安全监理日记;九、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㈠、现场监理人员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安全生产指标、各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员设置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