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关于做好燃气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7KB

文档介绍
易爆高危行业,同时又涉及到千家万户安全,燃气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必须委托具有燃气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机构对评价结论负责。安全评价报告须报市燃气办备案,并取得《昆山市燃气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未取得上述备案通知书的,安全评价报告不合格。膆四、加强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评价制度实施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未进行安全评价或评价结论不合格的企业,不予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供应许可证,或由发证部门依法收回燃气经营许可证、设施使用许可证。各区镇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燃气行业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对燃气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防范和治理,逐步实现燃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膆五、各单位要积极落实燃气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工作。已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业在评价有效期(两年)满时,及时进行重新评价。肁市燃气办地址:同丰西路598号建设大厦510或502室,联系人:史长水,电话:57363512肀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以下无正文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NurfürdenpersönlichenfürStudien,Forschung,zukommerziellenZweckenverwendetwerden.Pourl'étudeetlarechercheuniquementàdesfinspersonnelles;merciales.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толькодлялюдей,которыеиспользуютсядляобучения,исследованийинедолжны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вкоммерческихцелях.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