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第一阶段)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73KB

文档介绍
规定核发施工许可证必须提交的资料后,住建局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将审批结果送达项目建设单位怀化市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第五阶段)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牵头单位:市房产局,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项目建设单位向房产局提出申请并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发改委项目批文、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物业管理方案确认单、建设项目集中收费等。初审(第1工作日)现场查勘(第2工作日)复审(第3工作日)审批(第4工作日)发证(第5工作日)注:多层住宅楼修建到50%、高层住宅修建到30%,即可进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办证。怀化市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第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将本阶段所有验收事项的申请材料报送住建局住建局在3个工作日将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材料抄告规划、人防、环保、气象、水利、公用事业、地震等竣工验收部门以及财政、市防雷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墙改办、市散装水泥办等集中收费执收单位。住建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规划、人防、环保、气象、水利、公共事业、地震等部门现场验收。市防雷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墙改办、市散装水泥办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集中收费的审核并将结果报送财政。规划、人防、环保、气象、水利、公共事业、地震等部门在3个工作日分别出具验收意见报住建局。财政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集中收费的复审开具票据后将审批结果报送住建局。住建局在收到规划、人防、环保、气象、公共事业、地震等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财政开具的建设项目集中收费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综合竣工验收意见,同时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及时送达项目建设单位。对验收不合格的,不出具综合竣工验收意见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建局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项目建设单位。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