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9、负责进一步改善本单位卫生设施,治理内外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火灾事故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学校值周值日教师。 2、报警程序:(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三道水中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3)在向学校、教育局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3、组织实施:(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教师和周围群众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4、扑救方法:(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5、注意事项:(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略)。(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二)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学校值周值日教师,公安干警。2、报警程序:(1)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辖区民警。(2)教育局。(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