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站建成后,应及时报主管公安消防部门备案(有建站要求的,报主管公安消防部门验收),由主管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编号,登记相关信息。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有调整的,应及时报主管公安消防部门备案。5.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加强档案资料建设,有关建设情况、活动记录应及时存档。(二)值班备勤1.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完善值班备勤制度。2.单位微型消防站应科学分班编组,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战斗力。3.单位微型消防站应主动加入消防区域联防协作组织,配合做好有关活动,定期开展联勤联训。(三)指挥调度1.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完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和通信联络程序。2.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落实专人专线值班,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不得用于与灭火救援无关的活动。3.单位微型消防站应主动纳入公安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体系,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调度。4.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接受消防区域联防协作组织的调派,协助参与消防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内其它单位的灭火应急处置。附件1微型消防站主要岗位工作职责站长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二、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三、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四、督促微型消防站队员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五、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值班员主要职责一、按照火灾报告、救援求助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二、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三、熟练使用和维护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四、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五、及时整理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档案。六、及时向值班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