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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现场检查表(暂行)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面至地面以上0.5m范围内墙体应采用砖或石砌护墙。Р第4.4.8条: 钢筋混凝土防护挡墙应按计算确定。Р(十二)Р防雷与Р防静电Р1、防雷设施情况Р《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1.6.1条:危险性建筑物,必须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各建筑物的防雷等级,可按下表的规定。Р名称Р危险Р等级Р工作间和仓库名称Р危险场所类别Р防雷Р等级Р仓库РA3Р黑火药.不含氯酸盐或高氯酸盐的烟火药、爆竹药,大爆竹,单个产品装药在40g以上的烟花或礼花弹,已装药的半成品,黑药引火线РⅠР一РCР中、小爆竹,单个产品装药在 40g以下的烟花或礼花弹РⅡР二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3.2.1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Р一、设立独立的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Р四、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帮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Р五、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图3.2.1)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得小于3m:Р第3.3.1条: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范围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Р第3.3.3条: 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8m。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的平均距离不应大于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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